全國教育退休人員協會成立大會暨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紀錄

一、時間:103年11月23日(週日)下午2:00--5:00
二、地點:臺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台大校友會館3A會議室

三、主席:陳木城             記錄:焦妮娜
四、出席人數:應到98人 實到  51 人,委託26人。列席16人。

(一)大會開始。

(二)主席致詞。

(三)介紹來賓。

(四)來賓致詞(略)

(五)專題講座:年金改革及其因應之道--李來希 前處長

六、工作報告:籌備工作及籌備期間經費收支報告。

七、討論提案:

案由一:通過章程草案。

說明:本案業經籌備會審查,提請大會通過後報主管機關核備。

決議:經全體會員無異議通過章程草案,修訂為正式章程。如附件章程定案。

 

案由二:通過年度工作計畫

說明:本案業經籌備會審查,提請大會通過後報主管機關核備。

決議:交由第一屆理事會執行,經全體會員無異議通過。

 

案由三:通過年度經費收支預算案

說明:本案業經籌備會審查,提請大會通過後報主管機關核備。

決議:交由第一屆理事會執行,經全體會員無異議通過。

 

案由四:協會會址暨辦公室事宜,提請討論。

說明:獲李延禧先生同意無償借用,本協會會址將設置於新北市板橋區新板路125號3樓。

決議:經全體會員無異議通過。

 

案由五:關於年金改革,涉及退休人員之權益和尊嚴,請協會主動與主管機關協商。

提案人:籌委會

說明:有關退休人員權益如年終慰問金、優存之利息及二代健保、年金改革方案,在在涉及退休人員權益,請協會成立後主動關心,並採實際行動,請主管機關基於照顧退休人員,維護退休人員權益和尊嚴,爭取政策協商。

決議:交由第一屆理事會執行,經全體會員無異議通過。

 

案由六:為發展協會組織,請擬定推展募員、教育志工服務辦法,並函請教育部轉知全國各縣市、各學校相關退休組織團體。

提案人:籌委會

說明:為擴大協會服務,落實支持教育,支援學校之宗旨,請協會函請知會教育部、社福部、內政部、文化部、僑委會等機構及全國各大公益團體,宣示本會成立及任務宗旨,呈請給與服務機會,並請教育部函轉各級教育機構和學校,以擴大協會服務成員和組織。

決議:交由第一屆理事會執行,經全體會員無異議通過。

 

七、臨時動議。

八、選舉第一屆理監事。

監票:黃鈞民  發票:朱隆興  唱票:段成榮   計票:葛琦霞

理監事得票統計暨當選名單

1.理事

順位

姓名

得票數

備考

順位

姓名

得票數

備考

1

陳木城

63

理事

11

吳啟騰

44

理事

2

吳金魁

59

理事

12

翟福全

44

理事

3

簡明勇

58

理事

13

葛琦霞

43

理事

4

簡三郎

55

理事

14

胡朝琴

40

理事

5

鄭福妹

55

理事

15

許忠英

38

理事

6

焦妮娜

52

理事

16

賴金河

21

候補理事

7

黃鈞民

52

理事

17

張豊傑

20

候補理事

8

王愛珠

47

理事

18

姚松齡

18

候補理事

9

吳錦秀

45

理事

19

余秀琴

15

候補理事

10

秦台卿

45

理事

20

陳江松

11

候補理事

2.監事

順位

姓名

得票數

備考

順位

姓名

得票數

備考

1

胡鍊輝

58

監事

6

林武憲

27

候補監事

2

姚素蓮

47

監事

7

王明玲

19

候補監事

3

李柏佳

41

監事

 

 

 

 

4

譚建平

40

監事

 

 

 

 

5

徐慶發

37

監事

 

 

 

 

九、臨時動議

全國教育退休人員協會第一屆第一次理、監事會會議紀錄

一、時間:103年11月23日(週日)下午4:00--5:00
二、地點:臺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台大校友會館3A會議室

三、出席人員:   

理事:陳木城、吳金魁、簡明勇、簡三郎、鄭福妹、黃鈞民、

王愛珠、吳錦秀、秦台卿、吳啟騰、翟福全、葛琦霞、

胡朝琴、許忠英 

監事:胡鍊輝、譚建平、徐慶發  (請假:姚素蓮、李柏佳) 

      林武憲(列席)

四、主席:陳木城                 紀錄:焦妮娜

五、主席致詞:(略)

六、報告事項:(略)

七、選舉第一屆常務理監事及理事長。

(一)理監事改選得票名單

1.理事當選名單

順位

姓名

得票數

備考

順位

姓名

得票數

備考

1

陳木城

63

理事

11

吳啟騰

44

理事

2

吳金魁

59

理事

12

翟福全

44

理事

3

簡明勇

58

理事

13

葛琦霞

43

理事

4

簡三郎

55

理事

14

胡朝琴

40

理事

5

鄭福妹

55

理事

15

許忠英

38

理事

6

焦妮娜

52

理事

16

賴金河

21

候補理事

7

黃鈞民

52

理事

17

張豊傑

20

候補理事

8

王愛珠

47

理事

18

姚松齡

18

候補理事

9

吳錦秀

45

理事

19

余秀琴

15

候補理事

10

秦台卿

45

理事

20

陳江松

11

候補理事

 

 

 

2.監事當選名單

順位

姓名

得票數

備考

順位

姓名

得票數

備考

1

胡鍊輝

58

監事

6

林武憲

27

候補監事

2

姚素蓮

47

監事

7

王明玲

19

候補監事

3

李柏佳

41

監事

 

 

 

 

4

譚建平

40

監事

 

 

 

 

5

徐慶發

37

監事

 

 

 

 

(二)選舉理事會常務

監票:焦妮娜  發票:段成榮  唱票:翟福全  計票:葛琦霞

選舉結果:陳木城(15票)、吳金魁(13票)、鄭福妹(9票)、

簡明勇(8票)、簡三郎(6票)

(三)選舉第一屆理事長

監票:焦妮娜  發票:段成榮  唱票:翟福全  計票:葛琦霞

選舉結果:陳木城(15票)當選第一屆理事長

          副理事長:吳金魁、簡明勇、簡三郎

 

(四)選舉第一屆監事主席

監票:焦妮娜  發票:段成榮  唱票:翟福全  計票:葛琦霞

選舉結果: 由胡鍊輝(5票)當選第一屆監事主席

 

八、理事長代表交接:檢附移交清冊乙份

九、討論提案:

   案由一:通過聘任本會秘書長工作人員案。

   提案者:陳木城理事長

   說  明:工作人員不得由選任職員(理監事)擔任。

   決  議:通過由焦妮娜理事擔任本會秘書長。焦妮娜依規定辭去原理事職,由候補理事賴金河遞補成為正式理事。

 

案由二:有關104年度協會工作計畫,提請討論。

提案者:會員大會

說明:

一、  會務工作

  1. 定期召開理監事會議。
  2. 舉行年度會員大會。
  3. 成立會務組織,推動會務工作及服務事項。
  4. 完成協會網頁建置事宜,設立會員檔案,完善管理機制。
  5. 宣傳協會宗旨,擴大招募會員組織,推動教育支援服務工作。

二、  業務工作

  1. 召開理監事會議三次
  2. 協會互動官方網站及社群建置
  3. 辦理年金改革講座暨招募會員活動6次
  4. 辦理登山、健行等戶外活動春秋兩次
  5. 國內外教育參觀旅遊活動至少二次
  6. 公益性精品團購活動三次
  7. 辦理教育志工、健康養生、投資理財講座三次
  8. 聯合軍公教組織辦理年金改革協商事宜
  9. 第一年招募個人、團體會員目標300人
  10. 其他

決議:全員無異議通過。交由秘書處辦理。

 

案由三:有關協會轉移會址事宜,提請討論。

提案者:會員大會

說明:感謝軍公教聯盟主席李延禧先生無償永久出借辦公場地,本協會會址將設於新北市板橋區新板路125號3樓。

決議:

  1. 1.                                              全員無異議通過,同意轉移會址及聯絡處至新北市板橋區新板路1253
  2. 2.                                              交由新任秘書處處理會址遷移相關事宜,以利往後會務推動。

 

案由四:關於年金改革,涉及退休人員之權益和尊嚴,請協會主動與主管機關協商

提案人:會員大會

說明:有關退休人員權益如年終慰問金、優存之利息及二代健保、年金改革方案,在在涉及退休人員權益,請協會成立後主動關心,並採實際行動,請主管機關基於照顧退休人員,維護退休人員權益和尊嚴,爭取政策協商。

決議:全員無異議通過。優存利息併入所得扣稅,向財政部訴願,優存利息扣取二代健保,向衛福部健保局訴願,交由秘書處辦理。

 

案由六:為發展協會組織,請擬定推展募員、教育志工服務辦法,並函請教育部轉知全國各縣市、各學校相關退休組織團體。

提案人:會員大會

說明:為擴大協會服務,落實支持教育,支援學校之宗旨,請協會函請知會教育部、社福部、內政部、文化部、僑委會等機構及全國各大公益團體,宣示本會成立及任務宗旨,呈請給與服務機會,並請教育部函轉各級教育機構和學校,以擴大協會服務成員和組織。

決議:全員無異議通過。交由秘書處與各分工小組辦理。

案由七:秘書處工作人員組織

提案人:理監事會

說明:本會業經11.23會員大會,選出第一屆理監事會,並經第一次理監事會選出常務理事、理事長,監事主席,請理事長於一個月內組織秘書處,提請理事會通過後,提報關機關備查,以利後續會務之運作。

決議:志工服務處主任鄭福妹校長,數位資訊處主任藍正一老師,完宣推廣處譚建平會長,其餘各處主任、法律諮詢委員、榮譽理事長、顧問等,俟內政部核定通過後,召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提請討論審議。全員無異議通過。

十一、臨時動議:無。

 

十二、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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